序号 | 3 | 发言日期 | 111/02/24 | 发言时间 | 18:26:59 |
发言人 | 郭明良 | 发言人职称 |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 02-26558558分机803 |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棉花田生机园地(股)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召开111年股东常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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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 | 第 17 款 | 事实发生日 | 111/02/24 | ||
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2/24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1/04/29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信义路四段236号12楼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110年度营业报告书报告。 (2)监察人审查110年度决算表册报告。 (3)本公司110年度员工及董监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订定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相关条文报告。 (5)订定本公司「道德行为准则」相关条文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承认110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案。 (2)承认110年度盈余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本公司110年度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2)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4)解除本公司董事竞业禁止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无。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1/03/31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1/04/29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 向本公司提出111年股东常会议案,本公司公告受理股东提案期间自111年3月21日起至 111年3月31日止,受理股东提案场所:台北市信义路四段236号12楼财务部 (连络电话:02-27555268分机858)。本公司股东提案以及本公司受理股东提案作业悉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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