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98.06.25
會 期:第四屆第二次
決議內容:
- 推選準審計委員會委員及召集人,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推選賴源河、蔡高忠、韓國瑤擔任準審計委員會委員,蔡高忠並為召集人。
- 擬訂定員工認股權憑證增資暨發行新股案。第二季計有員工已執行認股36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擬訂定民國98年6月29日為增資暨發行新股基準日,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本公司98年度會計師審查公費案,審查公費計3,000,000元,代墊費用依實際發生金額收取,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本公司民國97年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發放日及相關權利基準日。參與分配股數為123,914,060股。現金股利原每股0.2元變更為每股0.188339670元,股東現金股利合計23,345,000元。除息基準日訂於98年7月28日,股東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98年8月18日,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修訂本公司「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為支應新藥開發所需經費,擬辦理現金增資案,計畫發行普通股100,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暫訂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預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仟元。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及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修正本公司經理人核薪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