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05/12 | 發言時間 | 16:02:21 |
發言人 | 陳菀均 | 發言人職稱 | 研發中心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558558 |
主旨 | 因FDA審查要求改變,本公司撤回MB107皮膚外用乳膏510(k)申請 | ||||
符合條款 | 第10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5/1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05/11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MB107 3.用途:本公司開發中醫材項目之一的皮膚屏障修復乳膏。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取得美國FDA之510(k)實質等同(Substantial equivalence)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本公司應美國FDA建議,撤回MB107皮膚外用乳膏510(k)醫材申請。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 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依循醫材510(k)法規途徑提出註冊申請,並獲得適應症免臨床試驗之回覆。但因FDA審查要求改變,需補 充提供醫材臨床試驗數據,本公司應FDA建議先撤回申請,於今年完成臨床試驗並獲得數據後,重新提交 510(k)申請,以利法規單位進行最終審查。MB107為本公司新開發中多項醫材之一,延後申請不影響本 公司業務。 規範:「新藥研發公司向國內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臨床試驗及確知前開機關同意與否、取得新藥 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與藥證核發與否之證明時,即時發布重大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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