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2/05/30 | 發言時間 | 17:15:11 |
發言人 | 陳菀均 | 發言人職稱 | 研發中心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558558分機803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除權息基準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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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14款 | 事實發生日 | 112/05/30 | ||
說明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5/3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台幣20,443,885元,每股配發0.04元。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173,773,03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33.99999994股。 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316,880,23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61.99999965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2/06/16 5.最後過戶日:112/06/1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6/2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4 8.除權(息)基準日:112/06/24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7/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 去),該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轉讓庫藏股、執行員工認股權或依其他法令等因素,致流通 在外股數因此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調整配股率及配息率。 (3)擬訂112年7月21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112年7月28日為普通股上櫃日期,以上日期若 因客觀事實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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